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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时间:2019-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万元,包括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以及下属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1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17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