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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我代表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新时代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项专题专项工作走在省市前列,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等方面卓有成效。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立足全局、服务大局,始终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新要求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变化,充分履职,着力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今年以来,区检察院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涉枪涉爆、毒品等危害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批捕148175人,起诉177233;坚决惩治性侵、拐卖、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批捕55人,起诉56;切实加大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11人,起诉45人;依法办理全省首例涉军访案件,对大连地区涉军访群体中涉嫌犯罪的主要人员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起公诉,区法院已对其做出有罪判决

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强化黑恶案件办理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注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发挥捕前诉前的主导作用;注重庭前协商,解决程序瑕疵,发挥提起公诉的主体作用;注重配合联动,完善与公安、法院之间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会签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检法衔接的工作办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统一了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有效形成打击合力。针对套路贷新型黑恶犯罪,多次与公安机关联合研判案件,确保打击力度稳、狠、准,保持了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2019年共受理涉恶公诉案件15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12人,成功办理市院交办徐氏家族涉黑案件非组织成员中一般刑事犯罪案件614,受到了上级院的好评。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检察院始终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切实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尤其在办理涉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案件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慎捕慎诉,参照高检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能不逮捕的就不逮捕,能不起诉的就不起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保障涉案企业正常运转。办理的辖区内某知名外资企业被侵害案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同时,邀请大杨集团、三川集团、碧海环保等多家企业的优秀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进行座谈,共同谋划检察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措施,使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同频共振、步调一致

二、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牵引,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依法履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年来,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1人,提起公诉457人。

集中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今年以来,针对全区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现集中爆发、数额巨大、分布广泛、损失追缴困难的特点,区检察院从维护区域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共起诉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923人,涉案金额近2亿元。办案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受理的有关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信访案件认真审查,妥善处理受害人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平和、理性维权。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结合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主动进行了全区非法集资类案件调研和分析,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汇报,并以案释法,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

切实履行公益保护使命。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及焚烧秸秆污染大气整治、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91%的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主动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通过办理大连市碧流河水库行洪安全及水体污染防治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促成了大连市水务局开展2019年全市打击涉河涉水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该案获评大连市政法委优秀案例和辽宁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同时,我院办理的超市散装食品不规范销售公益诉讼案件,也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其办案经验被高检院采纳转发。

着力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认真执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中,通过办案风险评估、刑事和解等方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好,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00余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60余人次,对接收的31件信访材料按期进行程序性答复,24件进行实体性答复,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禁毒等社会面宣传30余场次,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职能专门化、队伍专业化、办案规范化、预防帮教社会化方面迈上新台阶,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检察官担任法治辅导员,编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本,有效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三、坚定维护法治权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始终以更主动的姿态、更有力的举措围绕法律监督主业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8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59人,同比分别上升45.5%25.5%。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了80%,位居省市前列,认罪认罚量刑采纳率达到了95%,庭审时间缩短了约83%,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坚持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融入每一个案件中。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件次,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10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罪案件线索1010人。自行补充侦查取证、完善指控证据76件,同比增长30.5%。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诉1件,其中4件已获市院支持,2件已依法改判。

拓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渠道。综合运用派驻检察室和专项检察等方式,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的4名罪犯监督有关部门予以收监执行;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同比上升47.2%,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健全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5件。向法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性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收到法院再审改判文书5份,改判率达100%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执行难问题;对国土资源领域2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区检察院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研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依法履行对职务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成功办理了市检察院交办和区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提起公诉,1人已被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提升从严治检,努力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检察人员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主动向区委汇报工作。规范党组议事规则,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

大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开展精准化实战化岗位练兵。继续实行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的组织上挂下派和岗位交流,选派优秀年轻干警赴高检院跟班学习,让青年干警承担重大任务、承办重大案件,3名干警在省市级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检察人员学习深造。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全力增强员额检察官的担当意识和办理复杂案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借助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院、大检讲堂等网络平台,引导全体干警培育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

全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整改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纪律约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月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地生根。

五、自觉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下,有效保障检察权依法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尊重和支持代表、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围绕代表关注的司法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积极回应,依法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完成工作评议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调研,认真抓好评议意见落实。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社会各阶层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持续打造阳光检察,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10条、公开法律文书268份,依托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大力弘扬和传播普检正能量,努力让检察工作融入人民群众的朋友圈

自觉完善内部监督。强化案件质量内部评查机制的规范和考核作用,为落实检察官办案司法责任制、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提供制度保障。强化检务督查,对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实行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区检察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服务发展、规范司法、从严治党的要求依然存在差距,主要是服务三大攻坚战的针对性、实效性措施不明显;诉讼监督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公益诉讼的监督领域有待拓展等等。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维护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的法律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明年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深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使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收官战。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更加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统一,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开拓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新领域,落实平等保护司法政策,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是以强化法律监督主业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做细做实刑事检察办案专业化,发挥在办案中监督的最大优势;构建全流程、立体化的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继续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深化应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积极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四是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塑造四化检察队伍。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检察专业化为发展方向,注重人才综合素能培养、专业化水平提升,培育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着力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普兰店振兴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