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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在,我代表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区委、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区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系统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为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以来,随着国家级新区“金普新区”成立和普兰店撤市建区的深入推进,我区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准确依法履职,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健康发展。

五年来,各项检察职能全面依法履行。共批准(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43人,提起公诉3204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5件82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3件32人,开展“五进”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组织法律讲座百余场,受教育人数近万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纠正漏捕54人,纠正漏诉44人,提出(请)刑事抗诉43件,提请民事抗诉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5件5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0件40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20件20人,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依法监督收监监外执行罪犯28人,维护了司法公正。

五年来,各项工作举措不断创新与金融、卫生、教育系统等重点部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打击犯罪联席会议机制,与教育、宣传等部门协作构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创办“普检讲坛”,与高校互建社会实践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在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建设门户网站,“普兰店检察”微信公众号在“辽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多次名列全省检察系统首位。发挥文化育检作用,开展“检察文化活动日”活动,在乒乓球和排球比赛中屡创佳绩,检察人员士气高涨。

五年来,检察队伍建设取得实区检察院多次被授予辽宁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和“先进基层检察院”、大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先后有12个科室集体、17名干警分别被上级检察机关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涌现出了大连市“廉洁从检标兵”、大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十佳公诉人”、“十大检察业务能手”和普兰店区“廉政标兵”、“莲城卫士”等一批优秀干警典型。

二、今年工作主要情况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区检察院紧紧抓住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正确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坚决依法打击危害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及信访秩序的违法犯罪。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妥善处理涉检矛盾纠纷12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得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督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的工作办法》,提高指控犯罪质量,共批准逮捕208人,提起公诉442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侵财类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74件83人,起诉144件171人重点打击涉众型犯罪,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两个传销团伙骨干成员20人;加强生态检察工作,从快办理人民群众关心的危害环境资源案件,对毁林采矿等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审查监督纠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建立完善社会宣传教育体系。对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对自侦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持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建立自侦部门工作情况周汇报制度,由上至下层层传导压力,上下一心,形成合力,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件14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查办了鲁迅美术学院原副院长孙某(副厅级)等人受贿系列窝案、大连土地储备中心原副主任范某某受贿案,受到市纪委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对国家粮食补贴等专项资金被虚报冒领,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渎职犯罪,坚决立案查处,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支持。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结合我院办理的涉农扶贫领域案件,开展法律知识宣讲9次,发放宣传材料近千份,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3份。围绕我区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宣传教育6次,发放换届宣传手册700余本。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2次,对普兰店区145个扶贫项目、扶持资金使用在立项阶段开展同步预防,有效促进廉政建设。

(三)认真抓好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当立案和量刑畸重畸轻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纠正漏诉5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开展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质量评查,抽查侦查机关卷宗26件,发现并纠正程序性问题13个,实体性问题8个。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件1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件,并全部被采纳;纠正刑期计算错误2件2人,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依法监督收监监外执行罪犯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较好地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民事抗诉1件1人,对9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依托派驻法院检察室,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建立刑事追诉绿色通道,加大对老赖的惩处力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启动公益诉讼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紧紧围绕保障改革发展,不断完善服务大局新举措

将优化营商环境等三大专项行动融入检察中心工作,主动研究服务经济发展促进企业良性运行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更新执法理念,积极开展“学习讲话,对标上海,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点打击“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杀鸡取卵”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贪污渎职行为,同时认真落实区委“建立容错机制”的要求,对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起的经济违法行为,慎重查封扣押经营中企业涉案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坚持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进一步细化办案规范,统一证据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不规范司法行为给企业正常运营和改革发展大局造成不良影响。落实企业发展法律服务举措,开展“百家企业大走访”活动,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对110件涉企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学习借鉴义乌检察模式,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不足等问题,着力构建“亲”、“清”型检企互动关系。

(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司法责任体系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初步形成,完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定了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人员定岗方案,推进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岗位责任书,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积极性和责任心得到增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制定了《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新型诉侦、诉辩、诉审关系和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初步形成。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总结出“463”工作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阳光司法机制更加健全,建立网上随机分案、网上审查案件、网上审批流转的案件承办机制。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微信平台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五查”机制,检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坚持从严治检,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以“远学钟晓宇,近学陶贵安”活动为载体,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永葆清廉政治本色。坚持党组中心组周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推进“一线筑垒”工程,组织全院14名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能力。深化“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品质检察”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工作品质。提出工作有激情、有规范、有品质、有快乐的“四有”理念,大力弘扬司法工匠精神。制定青年干警培养规划,以院校培训、职业导师帮带、外派挂职锻炼等方式,实现个人成才和检察事业发展“双赢”。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检务督察11次,印发检务督察通报2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完成31名科级中层干部的调整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年来,我们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建立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与代表委员联系工作责任制,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拓宽联络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代表委员推送各类检察信息52篇,增进理解和支持。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就公诉工作和全面工作分别作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提出了殷切期望,促进了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年来,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创造了历史上的多个“第一”。率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办理了大连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一件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第一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刑事案件、第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在文化路小学建立了大连市第一家检校合作示范点;与鞍山市岫岩县检察院建立了全市第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异地协作基层工作站;认真落实省院“三确保、一强化”要求,立案查办了今年全市第一件渎职侵权案件,第一个完成市院“百日攻坚行动”任务;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是今年全市第一个监所检察部门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院;调整充实民事行政检察力量,在全市第一家向基层法院执行部门派驻检察室,法检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经过市院审核和省院审批,办理了全市第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每一个“第一”的取得,都体现出了普检人不忘初心、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精神。到目前为止,区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指标,都在全市前列。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深感到,检察工作的每个发展进步,都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检察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措施的针对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需要继续精耕细作;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推进检察改革的力度还应当进一步加大,相关改革的最终落实还需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及2018年主要任务

区检察院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普兰店“三区”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区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

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认真开展“学习讲话、对标上海、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强化干警自觉服务我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思想和本领,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对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犯罪的查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建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检警关系,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巩固和深化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成果,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确保司法公正。

三要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主动探索改革后各项工作的配套制度,使改革工作衔接有序,权责明晰,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权依法公正独立行使。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协作机制。

四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职业能力为抓手,不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和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发展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普兰店“三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