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至13日,全国检察机关迎来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的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如何守护司法公正?普兰店区检察院“金雕执检团队”用实践给出答案。
一、刑事执行检察: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
1、什么是刑事执行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等相关工作,同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是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安全阀”。
2、历史沿革:从“监所检察”到“刑事执行检察”的跨越
1954年,最高检设立第五厅(监所、劳动改造监督厅),奠定制度基础;1978年,监所检察厅恢复重建,地方检察机关同步设立对应部门;2014年,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职能定位更精准;2018年,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设立第五检察厅,标志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入专业化发展新阶段。
3、刑事执行检察的业务分类
刑罚执行监督,主要包括对刑罚交付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和相关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
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主要包括对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是指对强制医疗所等执行场所对被强制医疗人的监管和医治活动的监督。
其他监督职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
二、金雕展翅:以“鹰之精神”铸就检察铁军
为让法律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温度,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打造了一支“金雕执检团队”。团队以金雕为象征——汲取其翱翔天际的全局视野、直击要害的精准力度、逆风而上的坚韧品格,既以“金雕巡弋”之势筑牢刑事执行监督防线,又以“金雕育雏”之责帮助迷途者重归正轨。自成立以来,“金雕执检团队”始终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
三、四大举措彰显检察担当,书写新时代监督答卷
1、社区矫正监督:从“办事”到“办案”的理念革新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难题,团队创新推出实地亲历性检察与阅卷“清单式”检察相结合模式,形成立体化、链条式检察方式,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请销假制度落实、受到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三类罪犯”、保外就医犯、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等重点人员、关键环节、重点内容进行检察,做到针对性监督、精准性监督、深层次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2、暂予监外执行听证: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团队认真贯彻落实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要求,秉持实质化审查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推动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规范办理。开创性的将暂予监外执行实质化审查与检察听证、异地协作机制相融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听证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做实检察为民、彰显司法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派驻+巡回”检察:服务保障地区平安建设
团队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地区平安建设。发挥派驻检察职能,每日抽查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监控录像,抽查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监管信息,每周深入监区、监舍、管教室等进行实地查看,严格落实排查安全隐患。对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开展“清零”专项行动,调查、分析未交付的原因,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诊断及启动监外执行程序,监督纠正罪犯交付执行,确保了刑罚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4、检司护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动能”
团队以社区矫正领域为出发点,延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触角,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普兰店地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联手加强社区矫正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率先设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领域“检司护企法律服务办公室”,通过建立“联合常驻办公、入园惠企、对企业法治体检、订单式服务”等多种途径,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守护监管安全到服务民生发展,从强化法律监督到优化营商环境,普兰店区检察院“金雕执检团队”始终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强能力”砥砺前行。未来,“金雕执检团队”将持续延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触角,做实做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聚焦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创新强化监督举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25年7月7日至13日,全国检察机关迎来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的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如何守护司法公正?普兰店区检察院“金雕执检团队”用实践给出答案。
一、刑事执行检察: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
1、什么是刑事执行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等相关工作,同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是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安全阀”。
2、历史沿革:从“监所检察”到“刑事执行检察”的跨越
1954年,最高检设立第五厅(监所、劳动改造监督厅),奠定制度基础;1978年,监所检察厅恢复重建,地方检察机关同步设立对应部门;2014年,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职能定位更精准;2018年,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设立第五检察厅,标志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迈入专业化发展新阶段。
3、刑事执行检察的业务分类
刑罚执行监督,主要包括对刑罚交付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和相关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
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主要包括对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是指对强制医疗所等执行场所对被强制医疗人的监管和医治活动的监督。
其他监督职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
二、金雕展翅:以“鹰之精神”铸就检察铁军
为让法律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温度,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打造了一支“金雕执检团队”。团队以金雕为象征——汲取其翱翔天际的全局视野、直击要害的精准力度、逆风而上的坚韧品格,既以“金雕巡弋”之势筑牢刑事执行监督防线,又以“金雕育雏”之责帮助迷途者重归正轨。自成立以来,“金雕执检团队”始终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
三、四大举措彰显检察担当,书写新时代监督答卷
1、社区矫正监督:从“办事”到“办案”的理念革新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难题,团队创新推出实地亲历性检察与阅卷“清单式”检察相结合模式,形成立体化、链条式检察方式,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请销假制度落实、受到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三类罪犯”、保外就医犯、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等重点人员、关键环节、重点内容进行检察,做到针对性监督、精准性监督、深层次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2、暂予监外执行听证: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团队认真贯彻落实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要求,秉持实质化审查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推动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规范办理。开创性的将暂予监外执行实质化审查与检察听证、异地协作机制相融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听证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做实检察为民、彰显司法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派驻+巡回”检察:服务保障地区平安建设
团队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地区平安建设。发挥派驻检察职能,每日抽查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监控录像,抽查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监管信息,每周深入监区、监舍、管教室等进行实地查看,严格落实排查安全隐患。对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开展“清零”专项行动,调查、分析未交付的原因,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诊断及启动监外执行程序,监督纠正罪犯交付执行,确保了刑罚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4、检司护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动能”
团队以社区矫正领域为出发点,延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触角,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普兰店地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联手加强社区矫正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率先设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领域“检司护企法律服务办公室”,通过建立“联合常驻办公、入园惠企、对企业法治体检、订单式服务”等多种途径,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守护监管安全到服务民生发展,从强化法律监督到优化营商环境,普兰店区检察院“金雕执检团队”始终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强能力”砥砺前行。未来,“金雕执检团队”将持续延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触角,做实做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聚焦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创新强化监督举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