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某、唐某贪污,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区人民法院院长谷东芳担任审判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昊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普兰店区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法“两长”首次出庭审理案件。
王昊检察长作为该案件的承办人,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及时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作细致分析,最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王昊检察长认真阅卷,亲自制作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准备庭审预案。
在近三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检察长王昊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有力指控高某、唐某、高某某的犯罪行为。在法庭教育过程中,三名被告人频频擦拭泪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现场旁听人员也受到了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体现了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对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现和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司法办案工作中的好经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税务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现场旁听了庭审。
12月12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某、唐某贪污,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区人民法院院长谷东芳担任审判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昊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普兰店区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法“两长”首次出庭审理案件。
王昊检察长作为该案件的承办人,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及时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认真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作细致分析,最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王昊检察长认真阅卷,亲自制作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准备庭审预案。
在近三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检察长王昊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有力指控高某、唐某、高某某的犯罪行为。在法庭教育过程中,三名被告人频频擦拭泪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现场旁听人员也受到了深刻的法治、警示教育。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体现了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对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现和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司法办案工作中的好经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税务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现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