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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打好“组合拳”,共同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实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时间:2023-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检察建议不仅是办案手段,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媒介。2021年以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监督办案,共制发纠正违法类、公益诉讼类、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0余份并均获采纳,把个案、类案背后所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较好发挥了检察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社会综合治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用好检察建议,能够让法律监督有效延伸,让检察机关在作为提升中自强发展。为从制度机制上为检察建议的落实提供保障,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强化内功的基础上,主动向区委、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陆续推动建立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要求和决议,积极争取将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纳入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内容,促进党政机关进一步重视、支持检察建议工作,为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有效地提升了检察建议落实效果。

一、持续强化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能动监督履职

普兰店区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观念,结合司法办案,从“案卷”走向“案外”,通过规范检察建议质量,倒逼检察官提升检察建议质效,把依法能动贯穿制发检察建议全过程各环节。对照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存在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具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相关行业深入整治,通过办理某水库行洪安全及水体污染防治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制发检察建议,直接推动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涉河涉水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合力保护水资源安全。

二、深化“以人大监督促检察监督”,凝聚监督合力

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建议的处理、回复情况”纳入人大监督内容,将检察建议监督工作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去谋划和推进,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检查、作出决议决定等形式,监督检察建议的实施,推动被建议单位在检察建议回复和办理过程中,明确办理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措施,积极配合协助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切实做到按时回复、积极采纳、扎实整改,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合力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推动法律监督向社会治理延伸,强化监督刚性

普兰店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地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分层次落实责任和有效的工作对接后,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到普兰店区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中,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共推进。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落实“效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约束力。

四、打造“检察建议+”组合运用,提高监督质效

普兰店区检察院不断突出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综合运用,聚焦系统治理、行业治理,从个案监督上升为类案监督,不断扩展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与监察建议组合运用,增强叠加效应。日前,普兰店区检察院与区监委签署加强监察、检察建议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信息共享、线索流转、制发“监察建议+检察建议”、联合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等方式,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徒法不能以自行。下一步,普兰店区检察院将在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提升检察建议质效方面不断开新路、出新招,继续探索建立行之有效地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切实保障、促进检察履职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推动多发性违法情形、普遍性管理漏洞等问题的有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协力打好“组合拳”,共同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实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2024-07-19

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检察建议不仅是办案手段,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媒介。2021年以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监督办案,共制发纠正违法类、公益诉讼类、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00余份并均获采纳,把个案、类案背后所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较好发挥了检察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社会综合治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用好检察建议,能够让法律监督有效延伸,让检察机关在作为提升中自强发展。为从制度机制上为检察建议的落实提供保障,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强化内功的基础上,主动向区委、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陆续推动建立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要求和决议,积极争取将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纳入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内容,促进党政机关进一步重视、支持检察建议工作,为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有效地提升了检察建议落实效果。

一、持续强化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能动监督履职

普兰店区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观念,结合司法办案,从“案卷”走向“案外”,通过规范检察建议质量,倒逼检察官提升检察建议质效,把依法能动贯穿制发检察建议全过程各环节。对照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存在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具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相关行业深入整治,通过办理某水库行洪安全及水体污染防治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案制发检察建议,直接推动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涉河涉水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合力保护水资源安全。

二、深化“以人大监督促检察监督”,凝聚监督合力

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建议的处理、回复情况”纳入人大监督内容,将检察建议监督工作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去谋划和推进,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检查、作出决议决定等形式,监督检察建议的实施,推动被建议单位在检察建议回复和办理过程中,明确办理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研究制定办理措施,积极配合协助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切实做到按时回复、积极采纳、扎实整改,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合力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推动法律监督向社会治理延伸,强化监督刚性

普兰店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地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分层次落实责任和有效的工作对接后,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到普兰店区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中,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共推进。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落实“效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约束力。

四、打造“检察建议+”组合运用,提高监督质效

普兰店区检察院不断突出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综合运用,聚焦系统治理、行业治理,从个案监督上升为类案监督,不断扩展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与监察建议组合运用,增强叠加效应。日前,普兰店区检察院与区监委签署加强监察、检察建议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信息共享、线索流转、制发“监察建议+检察建议”、联合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等方式,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徒法不能以自行。下一步,普兰店区检察院将在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提升检察建议质效方面不断开新路、出新招,继续探索建立行之有效地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切实保障、促进检察履职更加有力,有效促进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推动多发性违法情形、普遍性管理漏洞等问题的有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