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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18-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31日,李某、李某森、谭某江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是辽宁省首例被告人主动赔偿的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7年8月,李某、李某森、谭某江在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办事处和星台街道办事处架网捕捉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野生鸟类,李某参与非法捕捉黄胸鹀532只、黑尾蜡嘴雀23只、黄眉鹀2只、黄鹂1只;李某森参与非法捕捉黄胸鹀502只、黑尾蜡嘴雀23只、黄鹂1只;谭某江参与非法捕捉黄胸鹀532只、黄眉鹀2只。李某、李某森、谭某江非法狩猎行为导致20只厚嘴苇莺和黄眉鹀2只死亡。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指出李某、李某森、谭某江实施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因三人属共同犯罪,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改善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中,经过公益诉讼起诉人有利的指控和法官的细致教育,李某、李某森、谭某江当庭表示认罪,积极具结悔过,主动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三万元。

 

 

检察机关希望通过本案警示所有非法狩猎人员及社会公众,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拯救野生动物,建设好美丽家园。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2024-07-19
5月31日,李某、李某森、谭某江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是辽宁省首例被告人主动赔偿的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7年8月,李某、李某森、谭某江在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办事处和星台街道办事处架网捕捉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野生鸟类,李某参与非法捕捉黄胸鹀532只、黑尾蜡嘴雀23只、黄眉鹀2只、黄鹂1只;李某森参与非法捕捉黄胸鹀502只、黑尾蜡嘴雀23只、黄鹂1只;谭某江参与非法捕捉黄胸鹀532只、黄眉鹀2只。李某、李某森、谭某江非法狩猎行为导致20只厚嘴苇莺和黄眉鹀2只死亡。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指出李某、李某森、谭某江实施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因三人属共同犯罪,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改善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中,经过公益诉讼起诉人有利的指控和法官的细致教育,李某、李某森、谭某江当庭表示认罪,积极具结悔过,主动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三万元。

 

 

检察机关希望通过本案警示所有非法狩猎人员及社会公众,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拯救野生动物,建设好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