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检察长会议和区第一次党代会及区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引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和“程序公正专项监督”活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检控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稳定是根本大局的理念,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共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1人,办理审查起诉刑事犯罪嫌疑人609人。坚决惩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和邪教组织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68人,提起公诉76人。突出打击合同诈骗、伪造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毒品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2人,提起公诉106人。从快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42人。针对区内盗窃案件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数量倍增的情况,及时成立类型案件专案组,制定了模块化办案标准,专人专办,提高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盗窃案件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继续发挥“轻刑快办机制”作用,快速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诉4件4人,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加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探索法治框架下矛盾纠纷多方协同化解机制,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50件次。落实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政策,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及时为群众提供帮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0件11人,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
二、依法严格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促进党风廉洁建设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8件,要案1件。重点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农村“两补”资金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3件4人。
努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健全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密切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侦查方式转型升级。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内部审查,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侦查权严格依法正确行使。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开展“五进”活动,深入普兰店经济开发区、铁西街道、大刘家街道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受教育人员达500余人。与区卫生局、区公安局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工作。开展检企合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行官方微信预约查询机制,共提供查询200余次。
三、以“程序公正专项监督活动”为载体,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开展“程序公正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侦查机关办案程序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的力度,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41件57人,不起诉12件20人。对2013年以来向法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进行了逐案评查和梳理。对侦查监督部门存疑不捕、公诉部门存疑不起诉、撤回起诉等28件重点案件从程序及实体上做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调取法院审判和执行卷宗50册进行评查,根据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落实改进。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当立案和量刑畸重畸轻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后收监执行难问题达成共识。发挥驻所检察职能作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8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全部被采纳。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活动,成功办理11名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案件。按照高检院部署,开展“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清理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3人,撤销缓刑和收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4人。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受理诉讼监督案件7件,办结5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4件,全部办结。办理市检察院交办案件10件,已经全部办结,其中1件拟提请省检察院抗诉。
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制定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围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司法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摸底调研,完成首批35名员额制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警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结合院门户网站建设,开办“群众意见栏”和“廉政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运用新媒体手段,公开推送工作信息、业务动态和法律资讯等,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加强科技强检。秉持“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实施科技强检工程,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完成了案区改造,配置了财务审计系统、手机取证平台、执法记录仪等侦查装备和侦查专用车辆,在市检察院组织的科技强检智慧检务应用成果展评中,获得优秀组织奖。
五、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官方微信、门户网站和“检察纵横”电视栏目等平台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和宣传。通过组织党建常识专项测验、举办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着力解决党员队伍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领导班子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农村基层联系点认领岗位,开展党课辅导,党组班子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全员廉洁自律谈心,实行纪检组每月向党组汇报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不断推进党风廉洁建设。按照区委“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务督察、制度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情况专项检查、整治办公秩序和整理内务活动,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热情和职业能力。突出文化育检,形成健康向上的检察正能量。继续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开辟多岗位实践锻炼渠道,加强对检察职业导师、业务带头人和专门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实施全员轮训计划,建立检察官疑难案件咨询联席会议制度,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得到提升。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普兰店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和不足依然存在。主要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骨干力量短缺成为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与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之处,纪律作风还需要不断改进;司法行为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推进检察改革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和检务保障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区委“创新驱动、开放引领、绿色发展、民生优先、品质立区”的战略布局,着眼改革后的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着力打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检察工作会议和区第一次党代会及区委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思考和谋划,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打造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品质检察”,为普兰店区“十三五”规划和“三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大力推行刑事和解等非羁押诉讼制度和公诉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和具备从宽处理情节的案件,依法少捕慎诉,防范和化解涉法涉诉矛盾。进一步健全控申维稳工作机制,强化首办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有效控制重复信访率。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促进社会治理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三要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更好地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突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引导,强化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促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探索阳光检务新模式,大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通过官方微信和网站,向群众提供“随身”法律服务。整合多种便民措施,通过简化流程,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要严格落实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后续工作。以司法规律为遵循,以凝聚改革正能量、激发内生动力为着力点,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落实司法责任,规范司法行为,依靠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政府的支持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